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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王添地

 

本年度台灣影視推廣活動正如火如荼展開,新聞局亦殷殷企盼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蓬勃發展,然則未來發展果真一如所願?

近七、八年以來,南韓在網路遊戲及電視連續劇方面的傑出表現,已是有目共睹。受此激勵,台灣業界見賢思齊,自屬理所當然。何以南韓獲此成就?就網路遊戲而言,南韓在寬頻帶設施的普及上,數年前即已獨步全球(世人譽為「寬頻帶之都」);復以業者眼光獨到,《天堂》網路遊戲乃能開創千百萬人同時上網之先河。就連續劇而言,南韓引入創投經營理念,在新進編導人員及創投業者的通力合作之下,橫掃亞洲市場。

那麼,台灣如欲見賢思齊,甚或後來居上,到底有何強弱之處?

創意 台灣業者不乏創意。此由多年以來台灣「新銳」導演在國際影展上屢獲肯定,可見一斑。然則,創意蔚為產業,必須獲得市場成功;否則,只是自瀆式快慰而已。
需求 台灣經濟發展,倚賴代工 (OEM) 甚深。一般業者,但知遵循買主規格進行設計生產,幾已不識行銷需求為何物—遑論先期探究,自創品牌。
華人市場 由於缺乏英語能力及國際觀,台灣的軟體或文化產品幾乎皆以華人市場為著眼。一旦面臨全球競爭,自然潰不成軍。
創投 台灣創投業已成氣候,唯業者普遍缺乏前瞻眼光。即若科技產業投資,亦只於上市準備期介入(無膽於創業之初即行介入),遑論隔行如隔山的文化產業。

故此,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未來發展,政府輔導獎勵固屬美事,唯其癥結乃在於相關業者能否自省期許。
[本文原刊台灣日報: 2005/11/13]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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