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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311集強震海嘯核災之複合式浩劫,引發台灣各界探討台灣核能電廠問題。日昨難得有位企業界大老贊成廢核主張,並建議以風力、水力、火力等方式取代核能發電。國民黨頭頭在第一時間即定調「核四不停工」之餘,又說「沒有核安就沒有台灣」。

一般人探討核電安全,大都在各種科技或工程細節上打轉,恐怕不免於「見樹不見林」。管理學上有句箴言:「事情若會出錯,它就會出錯」(墨菲定律),只差遲與早。舉例言之,國民黨治下的台中市,每隔幾年就是會有一場公安大火,但也很快遭人淡忘。而台灣一旦發生核災,就不是奪去一些人命即可了事。兩種出錯之有別,不在傷亡數字的多寡,而在本質上的根本不同。

就人類科技的有限性觀之,核電災變之發生,其原因可以有千百種 (包括如車諾比的人為保養疏忽在內),而且每次出錯又各有不同。所以,防止單一(或若干)原因,並無法保證一切安全;但若其中有一出錯,就必然導致災禍 (往往為重大災禍)。何況台灣的四座核電廠,在技術、設計、施工、品質、管理上皆落後美日歐國家一大截,且都位於斷層帶上;更悲哀的是,出事後並無緊急應變能力。

因此,吾人可以斷言:有了核電廠,就沒有台灣!!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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